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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云 开云体育侨银股份(002973):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发布时间:2023-04-05 09:41:12人气:

  开云体育 开云平台开云体育 开云平台开云体育 开云平台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号院正大中心 3号楼南塔 22-31层,邮编:100020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发行人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于 2023年 3月 3日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并上市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并上市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23年 3月 14日出具的《关于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02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本所律师对《问询函》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进一步核查并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的补充,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法律开云体育 kaiyun.com 官网入口意见书为准。本所律师在《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中声明的事项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使用的简称含义均与《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中使用的简称含义一致。

  根据《证券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在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事实进行核查和验证的基础上,现出具补充法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与净利润变动趋势不一致,综合毛利率与行业平均毛利率变动趋势不一致。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取得的税收优惠合计约为 5,226.72万元、25,291.62万元、14,393.28万元及 9,359.86万元,2021年税务局要求发行人子公司昆明侨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侨飞)补缴2017-2020年期间减免的所得税及相应的滞纳金。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特许经营权余额持续增长。报告期内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下降,资产负债率增加且高于行业平均水平。2021年5月 1日起,公司将运输设备中洗扫类、清洁类、巡查类、高空作业类车辆的折旧年限由原来的 6年变更为 8年。

  请发行人:(1)量化分析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剔除管理人员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分析公司毛利率、期间费用率与可比公司存在差异的合理性;(2)说明公司人员组织结构调整的原因、过程,并分析公司管理费用构成、管理人员数量、人均薪酬、业务招待费与可比公司的差异原因;(3)结合目前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及有效期、税收优惠金额、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等,说明公司对税收优惠是否存在重大依赖;子公司昆明侨飞被税务局要求补缴税费的原因及金额,相关因素是否导致发行人及其他子公司存在需补缴税费、享受税收优惠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等情形,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4)结合应收账款信用政策、客户结构、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参数选取及测算过程等,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合理性;主要客户所在地财政预算情况、账龄分布、期后回款情况等,分析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公司针对逾期应收账款采取的相关措施及实施效果;(5)2020年以来其他应收款金额增长的原因,履约保障金是否有销售合同对应;其他应收款的收款对象与主要客户的匹配性,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往来,是否存在资金拆借或提供财务资助情形;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分析其他应收款的账龄结构、预期信用损失率及坏账计提比例的合理性;(6)报告期内合同资产金额增长较快的原因,合同资产涉及的主要项目、竣工时点及预计确认收入时点、账龄、期后结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等,说明合同资产减值计提的充分性;(7)结合项目运营及效益实现情况、项目方资信回款情况等分析说明报告期内未对特许经营权计提减值准备是否谨慎合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8)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货币资金构成及受限情况、借款利率及期限、现金流状况、偿债能力指标变动等,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偿债风险;(9)结合建设时间、建设进度、投入金开云 开云体育平台额、建设规划、用途等情况,说明在建工程建设进度是否符合预期、是否存在延迟转固情形;变更部分运输设备折旧年限的原因及合理性,变更后的折旧年限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对报告期财务数据的影响,以及对计算现有运输设备成新率的影响。

  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请保荐人及发行人律师核查公司经营 PPP/BOT项目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并履行相关程序,报告期内招投标行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1. 查阅发行人正在履行的 PPP项目及 BOT等特许经营项目的项目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等资料;

  2. 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查询 PPP项目及 BOT等特许经营项目的招标公告、采购公告和中标公告;

  3. 查阅发行人 PPP项目相关的审批、备案、项目入库文件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

  4. 抽查“昆明市官渡区环卫一体化管理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项目”和“广州市市本级垃圾处理环卫一体化 PPP项目”的收入回款凭证; 5. 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新取得项目的项目合同以及项目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等资料;

  6. 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7. 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12309中国检察网、企查查等相关网站网络检索、查阅发行人企业信用报告等方式,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因 PPP/BOT项目或招投标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情形; 8. 访谈发行人业务负责人,了解发行人正在履行的 PPP项目及 BOT等特许经营项目的合法合规性及报告期内新取得项目履行的招投标程序情况; 9. 取得发行人出具的说明。

  (一)公司经营 PPP/BOT项目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并履行相关程序 1. PPP项目的合法合规性

  经核查,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正在履行的 12个 PPP项目的取得方式如下:

  公开招标:发行人于 2017年 6月 21 日取得《中标(成交)通知书》

  如上表所示,发行人正在履行的 PPP项目均通过公开招标或竞争性磋商等公平竞争方式取得,且发行人已与相关政府部门签订了 PPP项目合同,符合《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正在履行的 PPP项目的取得方式合法合规。

  经核查,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正在履行的 12个 PPP项目履行的相关审批、备案程序的情况如下:

  已履行发改委立项、人民政府及相关主 管部门审批等 PPP项目审批、备案程序

  已履行发改委立项、人民政府及相关主 管部门审批等 PPP项目审批、备案程序

  已履行发改委立项、人民政府及相关主 管部门审批等 PPP项目审批、备案程序

  已履行发改委立项、人民政府及相关主 管部门审批等 PPP项目审批、备案程序

  已履行发改委立项、人民政府及相关主 管部门审批等 PPP项目审批、备案程序

  已履行发改委立项、人民政府及相关主 管部门审批等 PPP项目审批、备案程序

  已履行发改委立项、人民政府及相关主 管部门审批等 PPP项目审批、备案程序

  已履行发改委立项、人民政府及相关主 管部门审批等 PPP项目审批、备案程序

  已履行发改委立项、人民政府及相关主 管部门审批等 PPP项目审批、备案程序

  已履行发改委立项、人民政府及相关主 管部门审批等 PPP项目审批、备案程序

  已履行发改委立项、人民政府及相关主 管部门审批等 PPP项目审批、备案程序

  已履行发改委立项、人民政府及相关主 管部门审批等 PPP项目审批、备案程序

  如上表所示,发行人正在履行的 PPP项目已经按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备案程序,除“昆明市官渡区环卫一体化管理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项目”和“广州市市本级垃圾处理环卫一体化 PPP项目”外,其他 PPP项目均已纳入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

  经核查,未纳入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的“昆明市官渡区环卫一体化管理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项目”和“广州市市本级垃圾处理环卫一体化 PPP项目”均为城市垃圾处理及环卫的市政服务项目,不属于《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财办金[开云体育 kaiyun.com 官网入口2017]92号)第二条所规定不适宜采用 PPP模式实施及不得入库的情形。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上述项目的招投标、审批、备案文件等相关资料,上述项目虽未被纳入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但是发行人因此可能遭受损失的风险较小,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具体如下:

  (1)昆明市官渡区环卫一体化管理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项目 ①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昆明市官渡区环卫一体化管理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项目的审批、备案文件以及由昆明市官渡区城市管理局出具的《关于昆明市官渡区环卫一体化管理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情况的确认函》等资料,昆明市官渡区环卫一体化管理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项目已履行了 PPP项目所需的审批、备案程序,其立项、识别、准备、采购和执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取得该项目的程序以及项目的审批、备案程序合法合规,项目合同合法有效,不存在依法被认定为无效、可撤销或应解除、终止的情形,昆明市官渡区城市管理局将继续按照项目合同的约定推进项目的正常实施; ② 发行人子公司昆明侨飞与昆明市官渡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 PPP项目合同中,对于客户单位不履行费用支付义务的违约责任进行了明确约定,进一步保障发行人子公司的合法权益;

  ③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昆明市官渡区城市管理局均按照项目合同并结合地方财政预算情况向发行人支付费用,目前双方就项目合同履行未发生任何争议或纠纷。

  ①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广州市市本级垃圾处理环卫一体化 PPP项目的审批、备案文件以及由广州市财政局出具的《关于广州市市本级环卫一体化 PPP项目年度付费预算评审结果的通知》等资料,广州市市本级垃圾处理环卫一体化 PPP项目已经履行了 PPP项目所需的审批、备案程序并已进入了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储备清单;该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取得,且项目已签订了合法、有效的 PPP项目合同,相关政府付费金额已经过地方财政部门评审通过,并已纳入了地方财政预算;

  ② 发行人子公司广州侨环与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签订的 PPP项目合同中,对于客户单位不履行费用支付义务的违约责任进行了明确约定,进一步保障发行人子公司的合法权益;

  ③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均按照项目合同并结合地方财政预算情况向发行人支付费用,目前双方就项目合同履行未发生任何争议或纠纷。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昆明市官渡区环卫一体化管理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项目”和“广州市市本级垃圾处理环卫一体化 PPP项目”虽未纳入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但均已履行 PPP项目所需的审批、备案等程序,且不属于不适宜采取 PPP模式实施和不得入库的类型,前述未入库情形不会影响相关项目合同的有效性,且项目客户均按照项目合同并结合地方财政预算情况向发行人支付合同价款,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亦不会投入上述未完成项目入库的 PPP项目,发行人因此可能受到损失的风险较小,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除“昆明市官渡区环卫一体化管理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项目”及“广州市市本级垃圾处理环卫一体化 PPP项目”未纳入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外,发行人正在履行的 PPP项目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并履行相关程序;“昆明市官渡区环卫一体化管理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项目”和“广州市市本级垃圾处理环卫一体化 PPP项目”虽未纳入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但均已履行 PPP项目所需的审批、备案等程序,且不属于不适宜采取 PPP模式实施和不得入库的类型,前述未入库情形不会影响相关项目合同的有效性,且项目客户均按照项目合同并结合地方财政预算情况向发行人支付合同价款,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亦不会投入上述未完成项目入库的 PPP项目,发行人因此可能受到损失的风险较小,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经核查,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正在履行的 17个 BOT等特许经营权项目的取得方式如下表所示:

  公开招标:发行人于 2019年 11月 7日取得《中标(成交)通知书》

  如上表所示,除“禄丰县病死畜禽无害化综合处置项目”及“全州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 BOO项目”系由地方政府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直接授予了发行人特许经营权外,发行人正在履行的其他 BOT等特许经营项目均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取得,符合《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且均与相关政府部门签订了特许经营协议,相关协议约定的权利与义务清晰、明确,协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的情形。

  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政府授权部门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及有关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特许经营项目建议等,提出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及第十三条的规定,项目提出部门综合各部门书面审查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审定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项目审批文件、政府部门会议纪要、特许经营协议等相关资料,“禄丰县病死畜禽无害化综合处置项目”及“全州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 BOO项目”虽未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取得,但该等项目均已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审议通过,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系依据该等内部审批结果选择项目方,并与发行人签署特许经营权协议并有效执行,符合《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九条及第十三条之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禄丰县病死畜禽无害化综合处置项目项目备案证以及禄丰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税务局、环保局等各政府主管部门联合出具的企业入驻审批表、项目联审意见等文件,禄丰县病死畜禽无害化综合处置项目已经禄丰县发展和改革局进行项目备案,且禄丰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税务局、环保局等各政府主管部门均同意项目选址及禄丰侨信企业入驻。

  (2)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全州县人民政府相关会议纪要及工作纪要文件,全州县人民政府原则上同意全州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 BOO项目进驻城西工业园区;同时,经全州县开云 开云体育平台常务会议审议,原则上通过《全州县侨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协议》文本。

  另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网络检索中国政府采购网等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关项目的特许经营权的情形,发行人不存在因相关项目应履行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取得程序而未履行之情形而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受到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的行政处罚的情形,且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不存在法律纠纷或争议。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禄丰县病死畜禽无害化综合处置项目”及“全州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 BOO项目”虽非为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取得,但已履行相关政府机关及其授权机构的内部决策程序,且已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并有效执行,发行人因此可能受到损失的风险较小,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除“禄丰县病死畜禽无害化综合处置项目”及“全州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 BOO项目”外,发行人正在履行的其他 BOT等特许经营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履行相关程序;“禄丰县病死畜禽无害化综合处置项目”及“全州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 BOO项目”虽非为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取得,但已履行相关政府机关及其授权机构的内部决策程序,且已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并有效执行,发行人因此可能受到损失的风险较小,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经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获取项目的主要方式为公开招投标、邀请招投标等招投标方式,少部分项目通过竞争性谈判、询价、商业谈判等非招投标方式取得。

  经核查,发行人“禄丰县病死畜禽无害化综合处置项目”及“全州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 BOO项目”未按照《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取得,该等情形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具体情况详见本问询问题回复之“一/(一)/2. BOT等特许经营项目的合法合规性”所述。

  除前述项目外,根据发行人提供的项目合同、招投标文开云 开云体育平台件等相关资料,发行人报告期内通过招投标程序取得的项目客户类型主要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对于前述客户依法组织进行的招投标项目,发行人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招投标程序,取得项目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并与客户签订了合法、有效的业务合同;发行人报告期内采取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询价、商业谈判等非招投标方式取得的项目集中于广东、广西、江西、云南、山西、安徽、天津市等地区,经核查《招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以及上述省份/直辖市有关政府采购招投标限额标准的相关规定,发行人报告期内通过非招投标方式取得的其他项目均不属于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且均未达到所在省份/直辖市有关应当采用招投标方式的政府采购数额标准,符合采用非招投标方式的相关规定和适用情形,发行人取得该等项目的方式合法合规。

  另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企业信用报告、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通过公开网络检索,就上述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的项目,发行人的招投标行为符合《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通过与关联企业串标、围标或通过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方式谋取中标的违法违规情形,不存在因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情形。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除发行人“禄丰县病死畜禽无害化综合处置项目”及“全州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 BOO项目”非为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而系政府部门直接授予取得外,发行人招投标行为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1. 除“昆明市官渡区环卫一体化管理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项目”及“广州市市本级垃圾处理环卫一体化 PPP项目”未纳入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外,发行人正在履行的 PPP项目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并履行相关程序;“昆明市官渡区环卫一体化管理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项目”和“广州市市本级垃圾处理环卫一体化 PPP项目”虽未纳入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但均已履行 PPP项目所需的审批、备案等程序,且不属于不适宜采取 PPP模式实施和不得入库的类型,前述未入库情形不会影响相关项目合同的有效性,且项目客户均按照项目合同并结合地方财政预算情况向发行人支付合同价款,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亦不会投入上述未完成项目入库的 PPP项目,发行人因此可能受到损失的风险较小,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除“禄丰县病死畜禽无害化综合处置项目”及“全州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 BOO项目”外,发行人正在履行的其他 BOT等特许经营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履行相关程序;“禄丰县病死畜禽无害化综合处置项目”及“全州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 BOO项目”虽非为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取得,但已履行相关政府机关及其授权机构的内部决策程序,且已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并有效执行,发行人因此可能受到损失的风险较小,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 报告期内,除发行人“禄丰县病死畜禽无害化综合处置项目”及“全州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 BOO项目”非为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取得而系政府部门直接授予取得外,发行人招投标行为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申报材料显示,截至 2022年 9月 30日,发行人长期股权账面价值为8,357.71万元,主要为对于合联营企业的。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部分企业从事与发行人类似的环保技术等业务。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存在将其持有发行人的部分股权进行质押的情况。截至 2022年 9月 30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全日制员工合计为 21,417人,其中缴纳社会保险的为 13,878人,申报文件显示,发行人拥有一支约 60,000名的一线员工队伍。发行人及其各子公司、分公司部分运营项目未取得相关业务的资质、许可、备案或证明。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包括类,下同)情况,是否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2)是否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资产和可供出售的资产、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产业基金或并购基金、借予他人款项、委托贷款等财务性的情形;(3)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且与发行人经营范围存在重合的公司的基本情况及业务开展情况,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是否存在违反避免同业竞争相关承诺的情形,以及公司拟采取的解决方案;(4)报告期内公司与广州银塔间关联采购金额逐年上涨的原因,募投项目是否新增关联交易;采购商品的具体用途,结合市场公开价格或向非关联方供应商的采购价格说明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质押的原因及合理性、融资金额、资金具体用途、约定质权实现情形以及控股股东的财务状况和清偿能力等情况,是否存在因质押平仓导致的股权变动风险及维持控制权稳定的相关措施;(6)公司一线员工队伍人数与全日制员工人数差异较大的原因,是否存在劳务外包、劳务派遣等用工形式及人数占比,是否符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要求,是否存在压低用工成本情形;(7)报告期内未取得相关业务资质的主要项目、收入金额及占比,相关业务资质后续取得情况,是否存在障碍,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2.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等网站,查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数量及其基本信息;

  4. 查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且与发行人经营范围存在重合的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工商登记资料、报告期各期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收入明细表及主要业务合同;

  5. 访谈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且与发行人经营范围存在重合的公司,了解其实际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情况;

  6. 查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且与发行人经营范围存在重合的公司的确认函;

  7. 查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8. 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向广州银塔的采购订单明细表,并抽取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广州银塔单笔采购金额超过 50万元的订单作为样本,结合发行人向无关联第三方供应商采购同类产品的价格(如有)、广州银塔向无关联第三方客户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如有)、市场同类产品的公开零售价格(如有)进行关联采购价格公允性判断;

  9. 抽取样本,查阅发行人与非关联第三方进行同类交易的订单或报价单以及关联方向其他非关联第三方进行同类交易的订单或报价单,并结合相关产品市场公开价格情况,与关联交易价格进行对比分析,核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 10. 查阅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规范和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1. 查阅实际控制人与质押机构签署的交易协议书、三方监管协议及保证合同等系列股权质押相关文件;

  12. 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巨潮资讯网等网站查询发行人关于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的相关公告文件;

  15. 查询发行人 2023年 3月 31日前 20个交易日的价格变动情况; 16. 查询实际控制人的征信报告,并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人民法院公告网等网站进行检索;

  17. 查阅发行人报告期末的员工花名册,抽查发行人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合同;

  18. 查阅发行人与广州隆回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广州天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及付款凭证;

  19. 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的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及与劳务派遣服务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

  20. 访谈发行人人力部门负责人,了解发行人在册员工人数与全日制用工人数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其合理性、公司使用劳务外包、劳务派遣等用工形式的原因及合理性;

  21. 查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企业信用报告、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22. 登录发行人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网站查询;

  23. 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在运营的未取得业务许可、备案或证明的项目签署的业务合同及招投标等程序资料、该等项目产生收入及占当期收入占比资料; 24. 抽查发行人报告期内在运营的未取得业务许可、备案或证明的项目的收入回款凭证;

  25. 查阅呼和浩特新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出具的关于新城区城市环卫一体化建设项目的《证明》;

  26. 查阅《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修改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27. 访谈发行人业务部门负责人,了解报告期内在运营的未取得业务许可、备案或证明的项目的实施情况及回款情况等;

  28. 查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业务资质的承诺; 29. 取得发行人出具的说明。

  (一)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且与发行人经营范围存在重合的公司的基本情况及业务开展情况,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是否存在违反避免同业竞争相关承诺的情形,以及公司拟采取的解决方案。

  经核查,发行人的经营范围为“城乡市容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机械设备销售;停车场服务;打捞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汽车新车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人工造林;农业园艺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机械设备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固体废物治理;物业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共享自行车服务;自行车及零配件批发;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自行车制造;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电动自行车维修;5G通信技术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分布式交流充电桩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电机制造;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公路管理与养护;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劳务派遣服务;供电业务”,主营业务为从事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城乡环卫保洁、生活垃圾处置、市政环卫工程和其他环卫服务。

  经本所律师将发行人经营范围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的经营范围进行比对,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中海南侨银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环保”)、广东康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丰环保”)、安徽传旗重科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传旗”)、佛山市宏侨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宏侨通”)与发行人经营范围存在重合,该等企业的基本情况、与发行人经营范围重合情况及业务开展情况如下: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海南环保的基本信息如下:

  以自有资金从事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 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轻质建筑材料制造;新型建 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 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比对,海南环保与发行人经营范围均登记有“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存在重合。

  根据海南环保提供的财务报表、收入明细表、纳税申报表,报告期内,海南环保为持股平台,未实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根据海南环保出具的说明,海南环保未实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将来亦不会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据此,海南环保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不构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其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相关承诺的情形。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康丰环保的基本信息如下:

  环保技术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服务;危险废物收集、贮存 处置;再生资源回收(不含固体废物、报废汽车等需经相关部门批准 的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及处置;城市垃圾 处理工程及环保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管理;环保业;环境污染治 理及技术咨询;生产、销售:环保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环保设 备;建筑工程机械及设备租赁

  经比对,康丰环保与发行人经营范围均登记有“环保技术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服务;再生资源回收;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及处置;城市垃圾处理工程及环保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管理;环保业;环境污染治理及技术咨询、生产、销售环保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环保设备;建筑工程机械及设备租赁”,存在重合。

  根据康丰环保提供的财务报表、收入明细表、纳税申报表、主要业务合同,报告期内,康丰环保实际从事业务为工业危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与发行人不存在重合业务同类收入。

  根据康丰环保出具的说明,康丰环保主营业务为工业危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未开展与发行人相同、相似或构成竞争的业务,将来亦不会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不存在与发行人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形。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安徽传旗的基本信息如下:

  专用货车(含罐式)、通用货车挂车(含罐式)生产;改装汽车制造 汽车(小轿车除外)及配件、机械设备、金属材料、废旧金属、轮胎 销售;汽车维修服务;进出口业务;环卫设备、新能源电动车、塑料 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市政环卫开云体育 kaiyun.com 官网入口工程;园林绿化;新能源汽车生 产、销售、租赁;洗地车、洗地机,扫地车、扫地机、除尘车、保洁 设备生产、销售、租赁;市政环卫工程;园林绿化;汽车零部件生产 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经比对,安徽传旗与发行人经营范围均登记有“环卫设备销售;市政环卫工程;园林绿化;保洁设备销售”,存在重合。

  根据安徽传旗提供的财务报表、收入明细表、纳税申报表、主要业务合同,报告期内,安徽传旗主营业务为汽车制造,与发行人不存在重合业务同类收入。

  根据安徽传旗出具的说明,安徽传旗主营业务为汽车制造,未开展与发行人相同、相似或构成竞争的业务,将来亦不会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不存在与发行人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形。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佛山宏侨通的基本信息如下:

  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服务;房地产租赁 经营;清洁服务;家政服务;停车场经营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社 会经济咨询;餐饮管理服务;贸易经纪与代理;销售:化工产品(不 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工艺品、建筑材料;安装:机械设备 电气设备;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 技术进出口除外);承接:园林绿化工程、建筑装饰工程;软件技术 开发

  经比对,佛山宏侨通与发行人经营范围均登记有“物业管理、清洁服务;安装机械设备;承接园林绿化工程;软件技术开发”,存在重合。

  根据佛山宏侨通提供的财务报表、收入明细表、纳税申报表、主要业务合同,报告期内,佛山宏侨通实际从事业务为房地产销售,与发行人不存在重合业务同类收入。

  根据佛山宏侨通出具的说明,佛山宏侨通主营业务为房地产销售,未开展与发行人相同、相似或构成竞争的业务,将来亦不会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不存在与发行人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形。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4家企业虽与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存在重合,但该等企业未实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或未开展与发行人相同、相似或构成竞争的业务,将来亦不会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不存在与发行人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形,不构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其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相关承诺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公司与广州银塔间关联采购金额逐年上涨的原因,募投项目是否新增关联交易;采购商品的具体用途,结合市场公开价格或向非关联方供应商的采购价格说明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

  1. 报告期内公司与广州银塔间关联采购金额逐年上涨的原因,募投项目是否新增关联交易

  经核查,广州银塔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随着发行人的业务规模增长而同步增长。但总体来看,2021年发行人向广州银塔采购金额占其当年营业成本的比例仅为 0.83%,2022年 1-9月发行人向广州银塔采购金额占其当年营业成本的比例仅为 1.23%,占比均较低。

  发行人通过广州银塔采购主要系广州银塔在部分产品上取得了品牌方的一级经销商授权许可,或已和厂家建立了直采的渠道,相较发行人具备一定的采购价格优势。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广州银塔间关联采购金额逐年上涨具有合理性,募投项目不会新增关联交易。

  2. 采购商品的具体用途,结合市场公开价格或向非关联方供应商的采购价格说明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广州银塔主要采购轮胎、商用尿素液、铅蓄电池、垃圾袋、垃圾桶等日化类产品用于日常经营。鉴于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广州银塔的采购订单数量较多,本所律师抽取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广州银塔单笔采购金额超过 50万元的订单,通过结合发行人向无关联第三方供应商采购同类产品的价格(如有)、广州银塔向无关联第三方客户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如有)、市场同类产品的公开零售价格(如有)进行综合判断。

  2020年发行人向广州银塔的采购金额较低,2021年、2022年 1-9月发行人向广州银塔关联采购的公允性分析如下:

  公允,①较②偏低,主要原 因为发行人采购该类轮胎, 主要大批量从广州银塔采 购,而向无关联第三方系零 星采购;①较③略高主要发 行人采购系全国各地项目 公司,销售价格已包含运 费、保险费,而广州银塔向 第三方销售主要位于广东 省内

  公允,①较③略高主要系发 行人向广州银塔采购的尿 素液品牌产品成本更高

  “一、承诺人将尽量避免承诺人、承诺人的近亲属及所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与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自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的情况除外),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和条件,以合同方式协商确定关联交易的具体事宜。

  二、承诺未来三年内,广州银塔与侨银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每年不超过 3000万元,且各年度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占侨银股份同期采购金额比例不超过 5%。

  三、关联交易的价格在国家物价部门有规定时,执行规定价格;在国家物价部门无相关规定时,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以不高于同类市场条件下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承诺人承诺不会要求或接受公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进行交易,以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和交易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四、承诺人承诺不发生与公司之间的往来款拆借行为,并杜绝与公司共同开展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其他活动。

  五、承诺人承诺不会利用与公司的关联交易转移公司利润,不通过影响公司的经营决策来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承诺人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向广州银塔主要采购轮胎、商用尿素液、铅蓄电池、垃圾袋、垃圾桶等日化类产品用于日常经营,该等关联交易定价具备公允性。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质押的原因及合理性、融资金额、资金具体用途、约定质权实现情形以及控股股东的财务状况和清偿能力等情况,是否存在因质押平仓导致的股权变动风险及维持控制权稳定的相关措施。

  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概况、质押原因、资金具体用途及约定质权实现情形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质押融资金额、质押股数、质押期限等情况如下:

  注:已质押股份市值按照截至 2023年 3月 31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交易均价测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通过增加质押股数提升已质押股份市值占融资金额比例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合计质押 13,997.00万股,占一致行动人持有总股数的 46.32%,占公司总股本的 34.25%。

  经核查,郭倍华、刘少云的股权质押款项主要用于对外及其企业的日常经营、生产资金,具体包括:① 向独立第三方收购康丰环保控股权的收购款及后续对于康丰环保的与借款;② 实际控制人对于其控制的企业安徽传旗的;③ 认购发行人 2020年度可转债优先配售等。前述事项分别涉及金额22,591.05万元、10,810.50万元及 7,000.00万元,占比质押融资总额的 44.44%、21.26%及 13.77%,合计约为 79.47%。

  安徽传旗及康丰环保分别从事新能源汽车及危废处理行业,与发行人城乡环卫服务存在明显差异,且发行人并无从事相关业务的计划。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康丰环保、安徽传旗均未发生关联交易。

  ① 刘少云及郭培华(甲方)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签署《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约定的质权实现情形相似,具体情况如下: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甲方违约:

  (四)待购回期间,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利息的; (五)单笔质押回购交易履约保障比例低于最低比例,甲方未在规定期限内采取履约保障措施,且规定期限届满履约保障比例低于警戒比例的; (六)发生本协议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购回的情形,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或乙方要求在指定日期提前购回的;

  (八)其他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视为甲方违约的情形。”

  ② 刘少云(甲方)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签署《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约定的质权实现情形:

  (一)甲方在购回日未按约定购回标的证券,且甲乙双方未就延期购回达成一致的。

  (三)当标的证券履约保障比例低于约定的最低比例,且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采取履约保障措施的。该情形一旦发生,即使甲方后续采取相关履约保障措施,乙方仍有权认定甲方构成违约。

  ③ 郭倍华(甲方)、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签署《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约定的质权实现情形:

  (一)初始交易日,乙方与甲方签署《交易协议书》后,因甲方原因导致初始交易的证券、资金划付无法完成的;

  (二)甲方应于到期购回日、提前购回日或延期购回日 14:00前在其资金账户中足额存入购回资金。若在到期购回日、提前购回日或延期购回日 14:00前,甲方资金账户无足额返还资金,且甲方未提前申请延期购回或甲方已申请延期购回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

  (三)由于甲方资金不足导致交收失败,且甲方未申请延期购回或甲方已申请延期购回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

  (四)标的证券出现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等情形,自该证券暂停或终止上市公告发布日的下一交易日起,甲方未在该证券暂停或终止上市公告发布日后的两(五)标的证券出现吸收合并、要约收购、缩股或分立等情形,甲方未在要约收购交易裁止日三个交易日前进行提前购回;

  (六)标的证券履约保障比例达到或低于约定的最低线、甲方自该情形发生起 2个交易日内,未能采取风险缓释措施提升履约保障比例至预警线或以上,或提出提升履约保障比例的方案但未能与乙方达成一致; 2、虽然采取了措施但自该情形发生起 2个交易日收盘后标的证券展约保障比例低于预警线比例,且甲方未提出提前购回申请。

  (七)甲方未根据本协议和《交易协议书》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利息或其他应付款项。

  (八)待购回期间,甲方未在融入资金划出专用账户后 5个交易日内向方提供资金使用证明材料,或未按照乙方要求定期或不定期报告资金使用情况,乙方要求甲方提前购回,而甲方未按要求提前购回的。

  (九)甲方的资金使用情况违背法律法规,自律规则或与乙方约定要求,自接到乙方资金用途改正通知书起 90日内未采取措施完成改正,乙方要求甲方提前购回,而甲方未按要求提前购回的。

  (十)标的证券为限售股,甲方于待购回期间作出使得质押标的证券的限售期限延长的承诺或者行为且未按照乙方的要求采取相关措施,乙方要求甲方提前购回,而甲方未按要求提前购回的。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担保物等。

  (十二)甲方若有本协议第四十三条的约定情形,不按乙方要求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的,构成违约。

  (十三)其他乙方要求甲方提前购回,而甲方未按要求提前购回的情形。”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针对前述质押资金的用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少云、郭倍华和韩融资资金。上述资金主要用于本人实际控制的广东康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和安徽传旗重科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等公司。

  本人及本人岳母郭倍华,妻子韩丹共同承诺,具体如下:本人及关联方不存在为侨银股份承担各类成本费用、虚增收入的情况,不存在对侨银股份进行利益输送或者存在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不存在进行体外循环及虚构业务的情形。本人及本人岳母郭倍华,妻子韩丹及关联方不存在以任何方式侵占发行人资金的情况。

  本人及本人岳母郭倍华,妻子韩丹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若违反,本人及本人岳母郭倍华,妻子韩丹将立即停止违反承诺的相关行为,并对由此给侨银股份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质押主要用于对外及其企业的日常经营、生产资金及认购公司 2020年度可转债优先配售,具备合理性。

  2. 控股股东的财务状况和清偿能力等情况,是否存在因质押平仓导致的股权变动风险及维持控制权稳定的相关措施

  截至报告期末,开云 开云体育官网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少云、郭倍华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及持股情况如下:

  按照截至 2023年 3月 31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均价 11.83元/股计算,若暂不考虑盐城珑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郭倍华、刘少云及韩丹未质押股权的市值为 159,744.49万元,较相关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融资金额50,840.00万元高出 214.21%。

  近年来,公司业绩情况良好,未分配利润较高,能够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偿还相关融资提供资金支持。2019年至今,公司现金分红及利润水平具体如下:

  根据征信报告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公开网站的查询结果,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的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

  根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及刘少云与质权人签署的《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等文件,相关质押的平仓线元/股。自上市以来,公司股价未出现过低于平仓线元/股,远高于上述质押协议约定的平仓线。

  当相关股份质押的履约保障比例达到或低于平仓线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采取的履约保障措施包括提前购回证券、补充质押证券或补充其他担保物等履约保障措施。

  因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份被强制平仓或质押状态无法解决的风险和质权实现的风险均较低。即便在极端情况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通过向人释放股权的方式偿还质押资金。按照截至 2023年 3月 31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均价 11.83元/股计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释放 4,297.55万股。交易完成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 63.43%股权,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B.将控制股份质押比例在合理水平,若因市场出现极端情况而导致公司股价大幅下跌,将确保剩余股份能够满足补充质押的要求,有效降低质权实现的风险,并将通过追加保证金、偿还现金或提前回购股份等其他措施避免强制平仓情形的出现;

  C.密切关注二级市场股价,提前进行风险预警,必要时提前与相关质权人进行协商,达成合理解决方案,避免发生平仓风险;

  D.将依法、合规、合理使用股份质押融资资金,降低资金使用风险,确保有足够的偿还能力,并合理规划融资安排。开云 开云体育官网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质押平仓导致的股权变动风险较小。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四)公司一线员工队伍人数与全日制员工人数差异较大的原因,是否存在劳务外包、劳务派遣等用工形式及人数占比,是否符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要求,是否存在压低用工成本情形。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核查,截至 2022年 9月 30日,发行人的在册员工合计 60,684人,其中全日制劳动用工 21,417人、非全日制用工 4,881人、劳务用工(已达退休年龄)34,384人。发行人在册员工人数与全日制员工人数存在差异原因主要系发行人存在聘用非全日制用工和劳务用工情形。

  经访谈发行人人力及业务部门负责人,除全日制员工以外,发行人聘用较多非全日制用工及劳务用工主要系基于发行人自身业务特性及经营需求,具体为: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系向客户提供城乡环卫保洁、生活垃圾处置、市政环卫工程和其他环卫服务,业务开展覆盖范围广,且具体项目较多在区级、县级、镇级、乡级行政区域,发行人在通过招投标等公平竞争方式取得环境卫生管理服务项目后即需投入人员开展业务,结合项目实际作业需要以及主管部门的稳岗就业等相关要求,发行人会在当地招聘或接收人员开展工作,而环境卫生管理服务项目开展中涉及大量如垃圾清扫运输、绿化保洁、垃圾桶等环卫设施维护等基础工作,该等工作具有人员密集型的特点且工作难度较低、工作时长灵活、人员流动性较大,另结合具体用工人员的个人需求及年龄,故该部分工作涉及用工会采用非全日制用工和劳务用工形式。(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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