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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是公司经营发展的重要参与者,他们对公司的信心与支持,为公司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构筑了公司经营业绩攀升的基石。公司坚持对者负责,就是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不断提升管理水平,提高公司发展的可持续性,给者以持续稳定的回报。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持续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治理及运作。
2014年度,根据公司的相关制度和规定,结合生产经营实际,通过梳理和优化,公司在决策机制、战略管理、预算管理、绩效管理、风险及安全管理等各方面均建立了规范有效的制度和流程。公司结合控制目标和管控重点,重新撰写了《内部控制手册(总部适用)》,根据确定的控制点,对包括股份公司总部层面涉及的37个控制点和业务层面涉及的199个控制点逐项进行检查,完成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并提出整改建议,跟踪监督内控缺陷的整改工作。
为进一步优化组织结构、完善管理流程,公司将部分组织机构进行调整,增设了专业运营的I、II部和法务部,将内部审计部调整为风险控制部,为提高综合营运水平奠定了组织基础。
公司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不做选择性信息披露,积极维护中小者的知情权。2014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8次、董事会16次、监事会14次、董事会沟通协调会2次,会议组织顺利,召开程序规范。董事会秘书处共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4篇、临时公告98篇,信息披露工作严格做到了及时、准确、完整。
公司始终以为者创造回报为重要责任。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事项的规定,在经营业绩良好的前提下均实现了对股东的现金分红。为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近三年来,公司在2013年度盈利的情况下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4,755,738.52元,公司以切实行动给股东以回报。
公司高度重视与者的沟通和者关系管理工作。依据公司《者关系管理制度》,秘书处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除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以外,秘书处充分利用交易所网站的者关系互动平台和公司网站,与者进行互动交流,本年度,回答者互动平台问题共计200余条。平时做好通过者来电和来访接待,全面耐心解答者对公司基本面的问题和质疑,并带领者对下属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经营现状,及时收集者对公司经营管理及信息披露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并通过《信息周报》的形式反馈给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切实维护了者的合法权益。2014年5月6日,公司参加了天津辖区上市公司业绩说明会,将企业形象、各产业经营现状及项目进展等向资本市场做以全面展示。
长期以来,公司与银行建立了良好的信用关系,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资金环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34.79亿元,所有者权益34.54亿元,负债200.24亿元,资产负债率为85.29%。
公司始终追求与政府、客户、价值链伙伴、同业、公众和谐共生,共同创造价值、分享成功。注重与相关方的沟通与互动,并深信这是构筑信任与合作的基础。注重在企业运营的同时,尽可能兼顾相关方的不同需求,并将保护他们的权益视为自身责任,努力付诸行动。
公司积极履行企业对供应商、对客户、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与供应商、与客户进行长期合作,积极构建和发展与供应商、客户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努力实现公司与供应商和客户共同成长。2014年公司与供应商和客户合同履约良好,各方的权益都得到了应有的保护。
公司尊重并保护供应商、客户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合法、合理且正当地使用相关方(包括供应商、客户、商务伙伴)的信息、材料、产品、知识产权,严格遵守交易相关保密条款的约定。
通过与主要客户互访沟通、定期客户满意度调查等多种渠道征集客户意见,及时了解客户的需求和感受,并针对客户的反馈尽快做出改进。为客户提供放心满意、高品质的产品,在产品提供过程中同时提供满意的客户服务。
公司各控股子公司根据各自经营情况制定了统一、公开的采购标准,在重大项目的招投标方面,实行严格的招投标制度,并安排风险控制部对部分重大项目的招投标过程、执行情况等进行审计。在采购渠道的规范方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同时通过电话、现场评估等多种形式与商业伙伴进行探讨,达成共识,开云 开云体育官网共同推动产业繁荣。
公司每年与公司本部中层干部及子公司管理层签订《风廉政建设责任保证书》,进一步加强公司系统风廉政建设,增强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廉洁从业的自觉性,杜绝滥用职权、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同时,公司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各项工作流程,从制度上有效防范商业贿赂、不正当交易情况的发生。
公司将员工视为最宝贵的资源,重视落实员工的权益保障。在员工雇佣方面,公司坚持“以德为先、德才兼备”的人才理念,采取“公开、公正、择优、适用”的招录用原则,不拘一格向社会招聘引进人才并进行各类型的人才储备。同时,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持续规范劳动用工,并按规定定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依法给予员工年休假、病假、婚假、产假(男性陪产假)、计划生育假和丧假等假期,建立了较为全面的福利保障体系,包括医疗保险及养老保险等合法权益和社会福利,建立和谐平稳的新型劳动关系。公司根据市场化原则,建立了具备市场竞争力的薪酬机制,修改完善了《考勤及请休假管理规定》、《异地调遣薪酬福利与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等规定办法以吸引和保有优秀人才,积极做到员工与岗位职责相匹配,严格遵守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程序,公司工会还督促、代表员工与其所在的子公司签订集体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
公司现行的薪酬管理体系是2013年制定并通过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本部)薪酬管理办法》,依据个人与公司共同发展的原则,以岗位职责和个人绩效为核心,尊重个人价值,兼顾效率与公平,员工的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成果相结合,充分发挥了激励作用。绩效考核是员工薪酬福利水平和职业晋升的重要依据,实现了绩效考核与薪酬水平的直接挂钩。
公司工会委员会代表全体职工与公司签订了集体合同,在职工的薪酬、培训、福利、劳动安全与卫生等多方面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工资集体协议》,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在公司盈利的基础上,职工工资收入同步提高。
2014年始,公司逐一指导各全资、控股子公司企业制定符合所在行业特点及企业发展需要的薪酬管理体系、完善了薪酬激励机制,各企业的薪酬福利与员工的工作业绩、企业的经营情况结合起来,有效地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企业的发展。
公司通过定期体检、开展形式多样的员工活动有效保障员工职业健康,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开展“送安全”、“送凉爽”、“送温暖”活动。2014年度,公司各级工会干部通过家访慰问等形式,及时了解掌握困难职工的真实生活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和问题,特别是重大节日的家访和对大病、丧事职工的慰问制度的落实,使困难职工及时感受到企业的关怀与温暖。2014年度共救助困难职工56人次,救助金额共计58,180元,金秋助学14人次,金额共计17,500元。这项活动的开展有效地维护职工利益,保证了公司的和谐发展。公司针对员工繁忙的工作现状,开展了关注职业病等健康讲座,在年度全面体检之外另行安排了颈椎问题等专项身体检查。
公司专门成立了女职工委员会,配备专职女工干部,将关爱女员工落实在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公司为系统全体女员工上“安康保险”,保证每年进行一次专项体检,引导广大女员工树立健康生活新理念,增强自我保健意识,维护其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公司严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大力推进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公共安全及环境保护建设、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制度体系、责任体系、监管体系、宣传培训体系及应急处置体系等方面的建设并发挥其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并不断完善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规划,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专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在企业预算中列支用于安全措施的资金,强化安全生产的投入,确保了公司安全运营。通过全面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安全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促进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和安全信息化建设工作,确保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并持续保持全年无安全生产事故的良好局面,为员工干事创业、为企业科学发展提供了安全保障。
公司坚持深入开展群众性的安全文化建设,形成安全文化促管理的良性循环。在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的同时,公司系统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有关要求,坚持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和落实岗位职责,切实提高了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深化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公司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健康作为最高职责,注重预防,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确保了企业安全发展。
为了丰富企业文化,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公司积极提供舞台让员工充分发挥个性与才能。公司利用业余时间组织开展多项文体活动,以增强员工的集体归属感与荣誉感。公司开展技术创新、合理化建议、创建优秀职工小家和文明家庭、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比赛等活动,为群众搭建充分发挥积极性创造性的舞台,激发员工为公司新一轮发展和滨海新区建设做贡献的热情,逐渐形成与公司发展相呼应的、广大员工认同和遵守的价值观和职业操守,建立起具有泰达股份特色的企业文化,实现公司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公司建立完善了培训制度,制定了员工素质教育实施规划,有计划地对在岗员工进行业务培训,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岗前培训,按规定足额提取教育经费,为员工教育培训工作提供了资金保证。
2014年公司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员工培训工作,全年组织培训项目12项,其中综合培训3项、专业技能培训9项,累计参训人次224人,累计支出培训费用8.48万元。
在保持企业发展的同时,公司不忘回报社会,注重考虑社区利益,构建和谐、友善的公共关系,在兼顾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下,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在助学助教、医疗卫生、赈灾救难、文化体育等多方面为“和谐社会”建设做出积极贡献。近年来公司通过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进行了捐赠,面向全国贫困地区,致力于创业培训、教育支持、疾病防治、卫生和扶贫等工作。
公司建立了困难职工档案,并深入了解困难职工的实际生活情况。公司每年多次组织慰问活动,并向困难职工发放慰问金,使他们能够深切感受到公司给予的关爱和温暖。
公司积极、主动加强与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监管机关、新闻媒体的沟通与联系,对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提出的监督和检查,都予以积极配合、协助,尽到自身的责任与义务。
公司以及各控股子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管理和检查监督考核制度体系,并且责任分解到人,切实保证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截至2014年底,公司共拥有环保和新能源项目共12个,包括4个大型垃圾发电项目、4个垃圾填埋项目、3个生物质秸秆发电项目,业务覆盖津、冀、鲁、辽、苏等省市。2014年度,公司累计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184万吨,比去年同期增长3.6%。
在垃圾处理过程中,公司采取严格的环保标准,烟气排放指标远优于国家标准,渗沥液处理后达到一级A标准,并通过控制炉内燃烧温度、活性炭吸附和滤袋过滤等技术有效过滤二噁英,实现垃圾处理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天津双港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天津武清垃圾综合填埋厂是国家建设部评选的业内唯一科技示范工程。被认定为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示范工程的天津双港垃圾焚烧发电厂,于2014年1月成为全国第一家由环保部颁发生活垃圾甲级运营资质的企业。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获得天津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与利用企业重点实验室、天津市“千企万人计划”企业、天津市科普工作先进工作单位等荣誉称号,顺利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再认定,入选了中国环境保护优秀企业公民评选活动。大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荣获“2014年优秀环境卫生服务企业”和“辽宁省第二届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最具责任感企业”等荣誉称号。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技术合作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自身环保科技的研发实力,推动环保设备的国有化进程。2014年度,泰达环保荣获天津市科技进步二等奖、教育部科技进步二等奖及滨海新区科技进步一等奖;申报天津市重点新产品1项;新申请专利2项,授权专利5项,已累计申报专利92项,累计获得授权专利61项。
2015年,公司将继续贯彻企业社会责任理念,积极推进公司跨越式发展,更加积极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努力实现企业、社会、环境的和谐共生。公司将更坚定、主动地承担起自身的社会责任,为客户、者及员工创造价值,努力为经济可持续发展、环境改善与社会和谐做出更大的贡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4月1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泰达集团支付担保费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告如下:
根据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在2015年度将继续向银行申请贷款,需要控股股东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集团”)提供担保。经协商,泰达集团承诺2015年全年为公司总额不超过5.4亿元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按照相关法规,公司与控股股东严格执行各自自主承担经营责任和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化的原则履行被担保人的义务,公司拟按实际担保期限、年化不超过1%的担保费率向泰达集团支付年度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的担保费,提请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授权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议,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交易对方泰达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胡军先生、马军先生、马恩彤女士和李玉铎先生回避了表决。
(三)本次交易须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泰达集团将在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四)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7. 经营范围:工业、商业、房地产业的、房产开发与销售;经营与管理及科技开发咨询业务;化学纤维及其原料、包装物的制造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对基础设施开发建设进行;自有房屋租赁及管理;产权交易代理中介服务(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注:截至2014年12月31日,泰达集团负债总额399亿元,所有者权益72亿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规,为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各自独立核算、开云 开云体育官网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的要求,公司拟根据市场化的原则履行被担保人义务。同时,控股股东泰达集团为支持公司发展,拟按实际担保期限、年化不超过1%的优惠担保费率向公司收取担保费。泰达集团承诺2015年为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4亿元的银行贷款担保,公司全年拟向泰达集团支付不超过1,000万元的担保费。
经与可提供担保的相关机构沟通后了解到,目前市场平均担保费率基本在3%~5%,公司股东泰达集团为支持公司的发展,提供年化不超过1%的优惠担保费率远低于市场的平均水平,因此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市场原则。
截至2014年末,公司总资产234.79亿元,净资产34.54亿元,负债总额200.24亿元。根据公司2015年度计划和经营计划,公司已提请董事会审议批准2015年度贷款额度为158亿元。此次交易是为了保证银行贷款的延续性,为公司2015年度计划和经营计划的顺利推进提供安全、可靠的融资支持。
此次交易是为了保证银行贷款和债券融资的延续性,为公司2015年度计划和经营计划的顺利推进提供安全、可靠的融资支持,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发展。同时,泰达集团提供年化不超过1%的优惠担保费率远远低于市场的平均水平,因此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第八届第十次(临时)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表决程序依法合规;本次交易价格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为所属7家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人民币93亿元担保额度。
2.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为上述7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79.48亿元人民币,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336%。
4.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书,本授权有效期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2015年4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批2015年度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即公司根据下属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业务发展需要,拟对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核定2015年全年担保额度共计93亿元人民币(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信托融资和融资租赁及业务经营担保等),具体如下:
(四)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蓝盾集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其下属控股公司)15亿元;
(七)控股子公司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下属控股公司)45亿元。
上述担保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书。
6. 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对环保类项目的及运营管理;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及其电力生产(不含供电);环保项目的设计、咨询服务(不含中介);环保技术设备的开发、销售、租赁(以上范围)。
7. 业务开展情况、贷款用途:该公司主要负责双港垃圾焚烧发电厂、扬州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大连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运营、天津贯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河北遵化、平泉生物质发电项目等的建设。贷款主要用于垃圾发电项目的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需要。
6. 主营业务:保暖材料、空气液体过滤材料、非织造布、洁净材料、空气洁净设备制造;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
7. 业务开展情况、贷款用途:该公司主要以生产保暖材料、过滤材料为主。贷款将主要用于开展业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6. 主营业务:销售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机电设备,五金材料,建筑装潢材料,家用电器,花卉,金属材料,绿化养护,管理,商务咨询(除经纪),环保设备、生物工程、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专业领域内的“四技”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7. 业务开展情况、贷款用途:该公司主要负责公司批发业务的经营。贷款主要用于开展业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6. 主营业务:对房地产开发;汽油、柴油、燃料零售,燃料油、沥青油零售;仓储;货物联运;中转配送;贸易等。
7. 业务开展情况、贷款用途:该公司主要负责公司石油化工业务的经营。贷款主要用于开展业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6. 主营业务:置业、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筑材料销售、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7. 业务开展情况、贷款用途:该公司主要负责扬州Y-MSD项目开发、建设和运营。贷款将主要用于开展业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6.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绿地养护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等。
7. 业务开展情况、贷款用途:该公司主要负责泰达美源项目开发、建设和运营。贷款将主要用于开展业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3.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天元中路126号新城发展中心01幢1101室
6. 主营业务:基础设施开发建设;建设安装工程设计、施工;房产租赁;物业管理;市政设施租赁、委托经营和养护;信息网络建设和经营;高新科技企业孵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技术服务与咨询;燃料油批发;金属及金属矿批发;煤炭、焦炭批发;建材批发;其他化工产品批发;农业机械批发;汽车、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五金交电批发;家用电器批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等。
7. 业务开展情况、贷款用途:该公司以基础设施开发、土地开发为主。贷款主要用于扬州广陵新城11平方公里区域开发项目等。
拟签署的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将由公司、被担保的各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等相关各方共同协商确定,拟签署的担保协议有效期限为一年,即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审批2015年度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后,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召开时间不迟于2016年6月30日)。
为进一步有效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明确担保责任,公司已与所属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达成一致意见:
(一)上述公司中任何一家公司需要股东方为其提供担保时,该公司全体股东按比例分担担保责任;
(二)上述公司中任何一家公司的股东一方或多方为其提供全额担保时,未提供担保的股东按其应担保额向提供担保的股东提供反担保或支付担保费,担保费率根据国内市场的担保费率确定;
(三)为支持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公司在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将在1%到2%的区间内收取担保费。
同时,公司已建立起资金集中结算模式,公司财务部对所属控股子公司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监控,公司风险控制部对所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事项进行后续跟踪监控,确保公司实时掌握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保障公司整体资金安全运行。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均为承担公司主要业务的所属控股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额度以保证周转资金需求;公司风险控制部对担保事项持续跟踪监控,最大限度降低担保风险。公司对其在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主要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各控股子公司提高效率,进而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状况。
上述担保仅为公司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发生的担保金额,公司将在2015年的定期报告中披露。
拟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公司2015年度担保额度主要是基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没有对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子公司以外公司提供担保,未侵害中小股东利益。
我们注意到:本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23.63亿元,对外担保总额79.48亿,是本公司净资产的336%;被担保方天津泰达蓝盾集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泰达都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和上海泰达实业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说明保存在一定的风险。
我们同意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议案的理由一是本公司资产总额234.79亿元,说明尚有能力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二是基于风险与收益共担。但我们提醒公司管理层应密切关注担保风险,加强对外担保管理,从总体上控制和降低对外担保风险,严格控制和化解现存对外担保风险,并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担保行为,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切实维护股东利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一)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担保金额总计79.48亿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72.78亿元。
(三)《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蓝盾对其全资子公司兴实化工发行1.5亿元中小企业私募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4月1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蓝盾对其全资子公司兴实化工发行1.5亿元中小企业私募债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公告如下:
天津泰达蓝盾集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达蓝盾”)全资子公司天津兴实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实化工”)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拟发行3年期中小企业私募债,拟发行总额1.5亿元,用于扩大公司经营规模,调整公司债务结构。
此次发行将聘请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债券承销商,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作为公司律师,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审计机构。拟发行债券按年付息,不计复利,可在每年期末全部或部分赎回。发行票面利率为不超过8%,债券发行申报阶段将支付7.5万元审计费用,发行成功后将支付审计费7.5万元及承销费、律师费总计150万元,第二年末再支付承销费用75万元,综合成本约8.5%/年。
泰达蓝盾为此次拟发行的债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泰达蓝盾全资子公司天津市东方年华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年华”)以其名下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8.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储存芳烃溶剂油、萘、均四甲苯;工业生产用二类1项易燃气体、二类2项不燃气体、二类3项有毒气体、三类1项低闪点液体、三类2项中闪点液体、三类3项高闪点液体、四类1项易燃固体、四类2项自燃物品、四类3项遇湿易燃物品、五类1项氧化剂、五类2项有机过氧化物、六类1项毒害品、八类1项酸性腐蚀品、八类2项碱性腐蚀品、八类3项其他腐蚀品(剧毒、监控、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除外)批发(无储存、租赁仓储及物流行为);棕榈油批发兼零售。(许可经营项目的经营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负债总额中流动负债45,93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23,500万元,应付票据17,000万元。截至2015年2月28日,负债总额中流动负债53,27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1,000万元,应付票据11,00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一)为助推兴实化工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顺利实施,泰达蓝盾拟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泰达蓝盾全资子公司东方年华拟以其名下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额度为1.5亿元人民币,期限同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存续期。最终以实际签订的相关法律文件为准。
本次抵押担保的资产是东方年华名下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权属证书编号为:房地证津字第6号。该资产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万象路187号,其中土地使用权面积37,438.80平方米,地号为0000港字, 图号为4302-540-3.4.7.8,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至2051-01-01; 房屋产别为其他房产,建筑面积合计为9,985.10平方米,设计用途均为非居住。该资产于2009年获得,固定资产价值账面原值6,334万元,已提折旧1,851万元,净值4,483万元,无形资产账面净值1,646万元。目前尚未评估。
上述资产无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情况,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一)截至2014年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79.4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336%,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72.78亿元。
(二)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三)泰达蓝盾于2014年3月为兴实化工提供2亿元担保,兴实化工已于2015年2月还清贷款,该笔担保已解除。
兴实化工目前经营正常,信用状况良好,具备一定的偿债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为满足其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资金需求,拟申请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进行融资,并调整负债结构。本次担保由兴实化工提供反担保,未损害公司利益,总体风险可控。
我们认为:董事会在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程序和过程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上,有表决权的董事(包括三名独立董事)一致表决
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蓝盾对其全资子公司兴实化工发行1.5亿元中小企业私募债提供担保的议案》等,未发现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违反诚信原则的情形。
该担保事项系出于兴实化工的经营发展需要,为满足其扩大经营资金需求的考虑。目前被担保方经营正常,具备一定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基本可控。
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兴实化工2014年度资产负债率超过70%,提醒公司加强资金管理和实时监控,确保及时掌握该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担保风险情况,从而保障公司整体资金安全运行,最大限度地降低担保风险,并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担保行为,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切实维护股东利益,保障公司稳健经营。
(三)《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4月1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三级子公司扬州昌和为三级子公司扬州华广综合授信5,500万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的议案》。开云 开云体育官网现公告如下:
为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广陵新城项目建设,二级控股子公司扬州泰达发展建设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55%的股权,以下简称“扬州泰达”)的全资子公司扬州华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华广”)拟向江苏银行扬州扬子江路支行申请5,5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扬州泰达的控股子公司扬州昌和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昌和”)拟以其名下的土地使用权(扬国用2013第0073号,土地面积23,633.7平方米)为扬州华广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担保期限与主债务期限相同。
8.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信息产业、实业;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管理;物业管理;信息产业咨询策划;国内国际招商服务;房地产、建筑材料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二条 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利、罚息、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师费、公证费、税金、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其他相关费用等款项。
第三条 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担保最高额为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
第四条 本合同确定的抵押物为扬国用(2013)第0073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总计人民币1.72亿元。抵押率为32%。
抵押物为位于文昌东路与京杭路交叉口西南角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扬国用2013第0073号,土地面积23,633.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江苏国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公司于2015年1月28日进行了预评估,并出具《土地预评估报告》(苏国衡(2015)扬州(估)字第019号),宗地总价值1.72亿元。与授信银行约定,抵押率为32%,对应抵押价值为5,500万元。
该土地使用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一)截至2014年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79.4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336%,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72.78亿元。
(二)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扬州华广为扬州泰达的控股子公司,自成立以来,运营基本正常,本次申请银行贷款主要用于补充其日常经营发展的流动资金。该子公司目前资产状况、经营情况、信用状况较为良好,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公司认为扬州昌和为其提供抵押担保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影响,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影响。
扬州华广的其他股东未按持股比例承担相应担保责任,扬州华广也未提供反担保。
我们认为:董事会在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程序和过程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上,有表决权的董事(包括三名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关于三级子公司扬州昌和为三级子公司扬州华广综合授信5,500万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的议案》等,未发现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违反诚信原则的情形。
该担保事项系出于扬州华广的经营发展需要,为满足其日常经营流动资金需求的考虑。目前被担保方经营正常,本次融资担保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影响,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影响,抵押担保风险基本可控。
同时我们也注意到,扬州华广2014年度资产负债率超过70%,提醒公司加强资金管理和实时监控,确保及时掌握该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担保风险情况,从而保障公司整体资金安全运行,最大限度地降低担保风险,并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担保行为,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切实维护股东利益,保障公司稳健经营。
(三)《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议案。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基于个人独立判断,认为公司本次董事会在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程序和过程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上,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有表决权的董事(包括三名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所有议案,未发现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违反诚信原则的情形。现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出于谨慎原则,经过认真分析,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可以线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方案。
本次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要求,改进了财务工作质量,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该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差错更正未损害股东的利益。同时提醒公司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工作,避免类似事项发生。
本次交易是公司按照相关法规与大股东严格执行各自自主承担经营责任和风险,根据市场化的原则履行被担保人的义务,交易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拟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公司2015年度担保额度主要是基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没有对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子公司以外公司提供担保,未侵害中小股东利益。
我们注意到:本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23.63亿元,对外担保总额79.48亿,是本公司净资产的336%;被担保方天津泰达蓝盾集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泰达都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和上海泰达实业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说明保存在一定的风险。
我们同意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议案的理由一是本公司资产总额234.79亿元,说明尚有能力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二是基于风险与收益共担。但我们提醒公司管理层应密切关注担保风险,加强对外担保管理,从总体上控制和降低对外担保风险,严格控制和化解现存对外担保风险,并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担保行为,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切实维护股东利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五、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蓝盾对其全资子公司兴实化工发行1.5亿元中小企业私募债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该担保事项系出于兴实化工的经营发展需要,为满足其扩大经营资金需求的考虑。目前被担保方经营正常,具备一定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基本可控。
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兴实化工2014年度资产负债率超过70%,提醒公司加强资金管理和实时监控,确保及时掌握该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担保风险情况,从而保障公司整体资金安全运行,最大限度地降低担保风险,并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担保行为,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切实维护股东利益,保障公司稳健经营。
六、关于三级子公司扬州昌和为三级子公司扬州华广综合授信5,500万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的独立意见
该担保事项系出于扬州华广的经营发展需要,为满足其日常经营流动资金需求的考虑。目前被担保方经营正常,本次融资担保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影响,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影响,抵押担保风险基本可控。
同时我们也注意到,扬州华广2014年度资产负债率超过70%,提醒公司加强资金管理和实时监控,确保及时掌握该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担保风险情况,从而保障公司整体资金安全运行,最大限度地降低担保风险,并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担保行为,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切实维护股东利益,保障公司稳健经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议案10、13、16和17为特别决议事项,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内容详见《2014 年度股东大会材料汇编》(更新后)。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15年5月5日14:30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4日15:00至2015年5月5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采用网络投票方式的,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股东只能采取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 截止2015年4月2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报告厅(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6号泰达大厦20层)。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已经2014年12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2015年3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2015年4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相关资料完整。
9. 《关于审批2015年度融资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贷款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
10. 《关于审批2015年度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
11. 《关于审批2015年度土地竞标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
12. 《关于审批2015年度垃圾发电项目投标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
16. 《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蓝盾对其全资子公司兴实化工发行1.5亿元中小企业私募债提供担保的议案》;
17. 《关于三级子公司扬州昌和为三级子公司扬州华广综合授信5,500万元提供最 高额抵押担保的议案》。
特别强调事项:议案8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泰达集团回避表决。议案10、13、16和17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披露情况: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材料汇编》(更新后)。
1. 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15年4月28日下午收市时持有“泰达股份”的凭证原件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3. 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15年4月28日下午收市时持有“泰达股份”的凭证原件办理登记;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4. 在投票当日,“泰达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 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4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5月5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行使表决权:开云 开云体育平台开云 开云体育平台开云 开云体育平台